曾經有位舊同事跟我說過,貓不會背叛人,所以她寧願養貓,家中的貓罐頭比人吃的多,甚至創辦了貓會,幫助流浪貓找主人。
那年我不明白,人為甚麼會對人失望,到長大了,經歷多了,就懂得為何聖經教導我們要抑望耶穌,而不是學習人。要作鹽作光,是自我修養,沒有人是完美,過度崇拜,也多是失望而回。還有愛人如己,卻發現原來這世界很多人會利用你,過橋抽板,你和我都不算罕有。
我常說與我交往最基本是尊重,有來有往,才能建立關係。我不介意方法,但想了解動機;還有是,別讓我受氣,沒有人有義務和責任去承受別人的情緒,這一點是我極力避免的,儘管有些朋友說我可以多發洩一點,但我確實很怕影響到別人,灰心失意時,也多只會一個人處理,或者有三數人會被我找來,吃些東西,聊聊天,情緒就過。近年還多了撚貓,朋友家的貓都是我的好朋友,摸著摸著,就忘了很多要吐糟的事。
我不是沒脾氣,只是沒不容易讓人看見。寧願靜悄悄的離開,也不喜歡爭執。或許我這種個性正是常被忽略的原因,不要緊,到某些時候,對某些人,總得放手。
這夜想起那舊同事的話,格外感觸。撫摸著貓兒,一臉享受,至少,牠們不會騙你,不會開空頭支票,利用完你也會給你賣個萌,讓你心甘情願;至少,貓兒也懂你的價值,人呢?習慣了就是理所當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