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,並天使的話語,卻沒有愛,我就成了鳴的鑼,響的鈸一般。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,也明白各樣的奧祕,各樣的知識,而且有全備的信,叫我能夠移山,卻沒有愛,我就算不得什麼。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又捨己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,仍然於我無益。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;愛是不嫉妒;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做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;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。愛是永不止息。」《聖經.哥林多前書》第十三章1-8節寫道。
於姐姐的婚禮中,訓勉的王漢明牧師跟很多牧師一樣,分享了上面的經文。他的分享很簡單,就是導出兩個人的關係中,唯獨愛是維繫的關鍵。
大概一個人的我沒能分享太多,只是我相信一切事,總有定期;我總相信,聚散有時,卻道能超越之,惟獨有愛。我們愛,是追求浪漫的,那是人的愛;人的愛會變質,變質了,只有自私、感性、貪婪、妒忌,與上主教導我們的愛不同。
那簡單的道理,卻是最緊要、最核心的價值,我們往往忘了。我們為甚麼愛?為甚麼還要婚姻?近來經歷了親人好友的婚禮後,不時都會思考的問題,卻原來答案一直都知道,就是回歸神的話語。共勉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