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過一本書,講有關於廣告設計的,作者在序言中說他寫書的目的是令讀者有更多的思考空間,可說是設計的「內功心法」。一看之下除了幽默外,也真啟發了我一些靈感,還有這幾年間「創作」思維的反思。
書中有幾段題目叫「與神對話」,都是畢者和客戶對答的內容,這令我想起其中一件也頗令我印象深刻的事。
還記得第二份工開始做網頁設計,靠一些所謂「天資」,技能上也學得很快;到開始有點成績,也要學更多的事,包括個人最厭惡的「做Present」。而當時就算明白做設計一定經過這步驟(甚至可以說很重要的),內心都是很怕的。幸好還是向老闆講,沒有很多直接和客戶對話的時間。一次替他做一個Logo,做過後他給我的回應是:「其實沒有甚麼問題,但總覺得不太好,我又說不出有甚麼不好……還是再做吧!」天!那天我的就灰了。
書中就教了我這概念:「懂得維護自己的作品是必須的」,當時不知道,所以就重頭做過了。現在我想我一定會「據理力爭」,當然到最後客戶的要求還是要接納,但至少能令他們明白做那份設計的「原因、動機、理念和表達」,認定自己是「最好的」,這樣便能令人明白你,也可能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工序。
從這件事我引用到現在一些同學遇過的問題,有些人常說別人不了解他,那你有試過表達嗎?記著表達不等於爭辯,因為爭辯沒有贏的,起碼這樣你會損失關係。表達自己可以是很多方面的,要是別人認同也好,不認同也好,想一想怎樣可以不繼改進;有些事是應該堅持的,有些事是應該改的,總之不要停步。最好的人是那些不斷令自己進步、可維持在「最好」的人。
「你是最好的,你知道嗎?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