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位弟兄曾對我說:「近來返團契很像欠了些東西,但又說不出是甚麼來。」又有人說:「唉!有時候真像是逢星期六上班一樣,六點鐘至八點鐘的part-time嘛……」還有位姊妹問我:「……其實你返團契這麼久,會不會覺悶的呢?近來好像……」很遺憾地,小弟亦有以上同感。
我曾細心觀察,團契大致上可分為下列的幾種人:
- 工兵──也不一定是指職員的。這些人很努力工作,可是有時候被這些事奉纏身,連團友與之的關係亦疏離了。
- 平民──十分享受團契,也會珍惜弟兄姊妹間的關係,如果再加上一點自發的工作、事奉,便very nice喇!
- 沒落貴族──可能是一些返了團契很長時間的人,漸漸對很多人和事也變得麻木了。
- 游離份子──已經很少,甚至沒有返團契的人。
其實以上沒有一個定論,只是我想:「團契的目的、作用是甚麼?」或許,現在是我們「尋根」的時候了。
使徒行傳中講到的初期教會是一種典範,現在在阿根廷的復興中可能會找到初期教會的影子。團契的「根」在於一個深入的關係,我並不是覺得或支持屬靈比關係低一級,但是我發覺到在初期教會中「彼此交接、挈餅、祈禱」,那個深入的關係是顯而易見的。或許我們要重新反思「團契人數少一定是靈性低落」這個道論了。
怎樣可以在基督中建立關係是一個大方向。很多人覺得在團契中應以屬靈為重,關係是次一個層面的事。我不認同這種講法;聖經中也說「要愛主你的神」,也要「愛人如己」(太廿二:34-46)。這裏提出了「愛」──這個中心思想,而「愛」中就是要有深入的關係存在。聖經中也有提到「你不愛看得見的弟兄,又怎愛那看不見的父」的道理。關係(說正確點是相交,原文koinonia)和屬靈生命是相輔相承的,然而在團契這個模式中,相交比起屬靈更為緊要。我不是說程度(level)上的分別,而我覺得這是一個「由淺入深」的步驟──試想一下,新朋友初返團契的時候,不就是從關係中建立、成長麼?然後再去認識、尋求神,再到下一個循環。這樣不是一個團契增長的模式嗎?
我所希望的團契是第五類人,一個「新類型人(New-type)」的團契;大家既有相交,也有事奉,形成一個無分彼此,可以「全民皆兵」的大同世界。或許這只是一個夢想,但我想神也喜歡一個可以為祂工作、彼此相愛、有增長的肢體吧!